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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商标“江小白”的前世今生

       作为白酒行业的一匹黑马,“江小白”从创始之初就走出了一条与传统白酒厂商迥然不同的道路,因为传统的白酒领域早已经打上了“高端社交”的标签,“江小白”却通过紧贴时代风向的标语和极简风格的包装吸引了其他厂商没有关注到的年轻人群体上,从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在白酒行业巨头林立的川渝地区取得了一席之地。

 

        就在最近,一起法律纠纷引爆各大门户网站和朋友圈,一时间“江小白已死”的消息在网上悄悄蔓延。

 

        江小白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发出新闻稿辟谣,称主商标仍可继续使用,所有旗下产品不受影响,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此案可从2011年开始追溯,成都格尚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向商标局提起了涉案商标第10325554号商标“江小白”的申请,2012年12月6日,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受让人为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企查查显示,新蓝图公司现在为自然人胡百元100%控股,但是在2016年11月之前,新蓝图的股东与法定代表人均为江小白的创始人陶石泉,新蓝图公司当时系江津酒厂的经销商。2016年6月6日,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受让人为江小白,至此完成了该商标的所有权利主体的转移。

 

       进行商标转移的几家公司,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格尚公司的法人与江小白公司的股东及法人代表陶石泉是好友,经常一起研究白酒行业的时尚化发展,新蓝图公司及江小白公司,则都是陶石泉担任过股东及法人的公司,故此,我们可以认为涉案第10325554号商标“江小白”是在陶石泉手中的几个公司内部进行的知识产权转移。

 

       江津酒厂在最初与江小白公司的往来中可以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江小白系列在网络上爆红后,江小白公司拥有了更多的资本和实力去拓展自己的市场,接下来的江小白公司除了紧跟上一个又一个时代流量热点的同时,也中断了和江津酒厂的合作,开启了自建酒庄的步伐。

 

       在2016年5月30日,江津酒厂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就涉案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理由为江小白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另外,江小白公司抢先注册江津酒厂公司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江小白”。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被诉裁定中认定:

       新蓝图公司、江小白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二者存在一定的合作关系;新蓝图公司与江小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石泉曾与江津酒厂有关于设计稿的邮件往来,其对江津酒厂的“江小白”商标理应知晓。诉争商标虽未以江小白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但未经江津酒厂授权,新蓝图公司申请注册与江津酒厂的商标高度相近的诉争商标具有明显恶意。


       根据商标法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诉争商标的注册已构成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十五条所指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之情形因此认为江津酒厂的理由成立,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取得了此次胜利的江津酒厂肯定会就江小白公司的其他商标继续提起诉讼,江小白公司与江津酒厂的商标之争还未落幕。


“启示 ”

       此次商标宣告无效,无疑给江小白公司敲响了一面警钟,看似从始至终未曾参与过产品宣传,也未参与到“江小白”网红形象的上游厂商通过商标异议成功阻截了江小白的商业发展,对于紧跟时代潮流发展趋势的互联网公司和流量明星都值得注意,如今的大时代下,市场未行,商标先行,优先构筑好严密的知识产权防御堡垒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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